公司注销
根据菏泽地区公司注销规定及操作流程,公告要求及方式如下:
一、是否必须公告?
普通注销公司:需进行公告,这是法定程序(45天公示期),旨在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。
简易注销公司:需进行公告,法定程序(20天公示期)。
个体工商户:注销无需公告。
二、公告操作方式
1.公告(适用于普通注销、简易注销)
要求: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上进行公告。
办理渠道:
线上:通过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”,在线提交材料。
2. 线上公示(推荐方式)
步骤:
① 登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;
② 选择“普通注销填报”,提交清算组备案信息;或者选择“简易注销”;
③ 公示45天后,再申请工商注销。
菏泽本地化操作:
完成公示后,需进入 山东政务服务网(菏泽站) →“企业注销一件事”专栏,提交注销材料。
三、菏泽注意事项
税务清算优先:登报或线上公示前,需完成税务注销并获取清税证明。
代办服务:可联系本地机构(如菏泽创易通财税)协助公告及全流程代办。
菏泽创易通财税联系电话:18953032357(微信同号)
总结:菏泽公司注销公告需区分企业类型,普通注销强制公告(线上公示45天),简易注销(线上公示20天)个体户可免公告。